项目前期工作是整个项目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项目最终取得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今后中央投资将逐步向西部地区倾斜,同时还要发行西部专项国债,加大对西部地区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生态工程、信息教育、普及高中设施、文化设施以及公、检、法、司等建设的投人,国家将对项目前期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是关系到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又是保证各类工程顺利实施的最基本条件,也是保证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各市辖区、市直各有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前期工作质量,现就如何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项目前期工作,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研究机构承担。为了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度,提高质量标准,项目的可研、设计等前期工作,可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编制工程概算要依据可靠、计算准确,不许粗估冒算。设计研究机构弄虚作假造成损失,要承担相应责任。项目前期工作未委托专业设计研究机构承担,将不予审批或上报。
(2)要严格执行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项目前期工作要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和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未经咨询评估论证的项目,将不予审批。
(3)项目前期工作要达到一定深度,严格按照前期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各项前期工作,杜绝项目随意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由于前期工作不深入,造成项目超概算,将不予调整。
(4)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建设规模,变更设计方案,调整工程概算,需经原审批单位审查批准后,予以调整。
(5)要加大前期工作投入,各项目单位要拿出一定经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待项目批准后,纳入工程概算。
(6)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程度将直接影响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项目资金,由于前期工作进展缓慢,延误时机的,不再予以上报。 (7)按照国家计委2001年第9号令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望各项目单位在委托工程咨询或设计单位编制可行研究报告时应相应增加“建设项目招标”内容,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拟采取的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