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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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纺织行业 须经国土资源部许可的供地项目 1 棉纺厂、毛纺厂、缫丝厂 新建、扩建 三、建筑材料工业 须经国土资源部许可的供地项目 1 玻璃原片生产线项目 2000年底前 2 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2000年底前 须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供地项目 3 粘土空心制品生产线项目 年产规模3000万标砖以下 4 玻璃棉生产线项目 年产6000吨以下 5 矿物棉、岩棉生产线项目 年生产规模小于5000吨 6 改性沥青油毡生产线项目 年生产规模200万平方米以下 7 GRC条板生产线项目 年产20万平方米以下 8 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项目 年产200万平方米以下 9 防水及密封材料生产线项目 年产1000吨以下 10彩钢夹芯板生产线项目 年产20万平方米以下 四、冶金行业 须经国土资源部许可的供地项目 1 炼铁、炼钢项目 2000年以前所有新建项目 2 烧结机 90平方米及以下 3 高炉 1000立方米以下新建项目 4 转炉 50吨以下新建项目 5 电炉 50吨以下新建项目 6铁合金电炉 12500KVA以下的新建项目 铁合金高炉 100立方米以下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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