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大武口区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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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沙尘暴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在重、特大沙尘暴结束后,由区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沙尘暴灾害及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对灾害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对策措施。 (八)新闻发布 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确定发布内容。发布要把握时机,真实准确,注意社会效果和舆论导向。发布内容包括沙尘暴灾害强度、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防灾救灾结果等。 (九)应急结束程序 重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区应急领导小组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布。 六、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的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要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应急信息保障体系,保证防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要建立和落实备用通讯系统。 (二)沙化基础信息保障 做好大武口区沙化土地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为沙尘暴中短期预测提供基础数据,为防灾救灾提供服务。 (三)荒漠化监测体系保障 抓紧建立和完善荒漠化监测体系,加强监测机构和站点建设,提高装备水平,逐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反应灵敏、数据全面、准确、可靠的荒漠化监测体系,为沙尘暴灾害的预报、预防和生态建设做好基础性工作。 (四)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沙尘暴灾害所需财政经费,由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财政〔2005〕328号)执行。 (五)技术储备与保障 区园林管理局要配备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的装备,保证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时能够做出迅速反应。尽快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沙尘暴监测与灾情评估系统,重点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技术合作,共同开展沙尘暴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为推进沙尘暴灾害防治工作做好服务。 (六)宣传教育 区园林管理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手段,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防沙治沙法》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沙尘暴灾害的预防、抗灾、自救和互救的知识和能力。 七、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大武口区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在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成立大武口区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鲍有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马 良 石嘴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魏冠中 隆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张广平 市气象局副局长 李 彬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 平 市园林局副局长 庞 凯 太西公安分局局长 张怀新 石炭井公安分局局长 杨自红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侯文智 区园林管理局局长 陈志芳 区财政局局长 李卫宁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立华 区发改局局长 冯 艳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章文乐 区城管局局长 张晓明 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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