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大武口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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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跨领域、影响严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紧急处置,由区应急指挥部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市应急指挥部决定。 (五)响应的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 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者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2、责任与奖惩 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工作的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七、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保障措施。 1、信息保障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通报等工作。 2、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立即开展应急医疗救治,救治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区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3、人员保障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由指挥部统一调度,派出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事故处理。 4、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指挥部或其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样本采集、按标准实施检测等技术鉴定工作,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5、物资经费保障 区财政要全力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和资金,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6、应急演练 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加强对各部门应急演练的指导,组织全区性和区域性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7、宣传培训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和能力。 八、附 则 1、预案制定与管理 本预案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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