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大武口区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 |
|
2.指定专门人员免费向学校提供法律咨询,不断提高中小学师生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己的能力。 (十二)综合治理办公室 1.加强教育部门和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 2.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有轻微违法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 3.督促教育部门做好预防和减少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的流失、辍学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入托的登记工作。 4.维护中小学教师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惩侵犯师生人身安全和教唆青少年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人。 5.选派优秀的司法人员,担任学校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 (十三)文化体育旅游局 1.帮助学校丰富学生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 2.协助办好中小学体育运动会及各项竞赛活动,发展学校体育运动。 3.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的问题。坚决取缔淫秽黄色书刊、录像、不健康的文化场馆和文化市场,坚决执行营业性的舞厅和音乐茶座不向中小学生开放的规定,以及营业性网吧对进入者年龄和营业时间的限制,为中小学创设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十四)卫生人口计划生育局 1.指定医院依法对本区的弱智儿童、少年和因病提出免学和缓学申请的学龄儿童、少年进行医学鉴定。 2.督促、帮助教育部门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属学校饮水、饮食卫生的监督。 4.关心教师的身心健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两年为教师进行一次体检。 (十五)民政局 1.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社区教育工作。 2.对辖区救济户、特困户、少数民族子女及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予以全力支持和补助学费等。 (十六)残联 1.关心残疾、弱智儿童、少年和孤儿的学习、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助残解困工作。 2.对弱智、残疾儿童、少年在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后采取各项措施,帮助他们就业和升学。 (十七)审计局 1.根据区人代会通过的每年教育经费预算安排,检查督促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2.检查教育局对教育经费的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教育费附加是否专款专用、经济有效;对设备的购置、管理、使用效率进行审计,对基建投资项目竣工后进行决算审计。 3.负责对区属学校的教育经费进行审计。 (十八)监察局 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法规、政策,纠正涉及教育的各种不正之风,规范办学秩序。 (十九)农牧水务科技局 1.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指定专门人员指导教育部门开展适合青少年的科技活动,协助教育部门搞好大武口区青少年科普协会工作及举办科技夏令营等多种形式的专项活动。 2.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科技建家”达标及“科技先进学校”、“特色学校”的检查、评估工作。 3.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全区干部、职工的科普教育。 4.利用农闲时期组织农民参加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我区农产品科技含量。 (二十)城管局 切实保障学校周围秩序良好、整治安全、保持学校周围道路畅通、禁止在学校门口停放各种车辆、摆摊设点。及时清运垃圾,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