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党办发〔2007〕28号
区直各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各部门: 《大武口区相关职能部门 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职责》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大武口区委办公室 大武口区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15日
大武口区相关职能部门 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职责职能部门职责
(一)政府办公室 1.搜集、整理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等,协助政府制定关于抓“两基”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办法。 2.协调各职能部门、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街道办事处,落实教育目标责任制,协助教育督导室对区各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监督。 3.协助教育督导室做好督政资料归档及自查自评工作。 (二)教育督导室 1.负责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与指导,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精神,引导辖区学校推进素质教育、整体提高办学水平。 2.定期检查区政府各职能部门、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教育目标责任制的情况,保障我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3.及时反馈、督导、评估、检查结果。向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被督导单位和有关人员表彰、奖励或批评处罚的建议以及对被督导单位负责人的调整、任免的建议。 4.对大武口区教育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 (三)教育局 1.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划定辖区中小学生入学范围,建立“两基”巩固提高的年检年报制度。保证驻区适龄儿童、青少年学习的基本权利,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积极引导辖区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 3.实施名校带动工程,积极推进学校体制改革,加强校长、教师的培训工作,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学校两支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4.督促各学校严格按国家课程设置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搞好课程改革实验,加强教育教学的科研工作,促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5.对拒收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学校,拒送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父母、监护人,雇用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行为的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职工,侮辱和殴打教师的个人,侵占或破坏校舍、教学场地和设备的单位、个人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依据有关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以处罚。 6.协助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及扫盲工作。 7.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形成办学特色,在教育事业的发展上,努力把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财政局 1.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和《决定》的要求,保证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即:生均公用经费的增长,生均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财政对教育拨款的增长。 2.对于每年区人代会通过的教育经费预算,属正常经费部分,按时进行拨款,属专项经费部分按项目实施进度拨款,经批准的专款,要及时足额到位。 3.依法加强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工作,及时转拨教育费附加,并指导、督促教育局使用。区属学校的预算外收入全额返还学校,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真正用于学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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