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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武口区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2007-6-18 16:42:04 

    (三)建设、交通、供水、供电、电信、能源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对公路、桥梁、供水、供电及通讯设施进行检查,对已冲毁损坏的设施及时抢修,迅速恢复其功能。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准备好运力,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抢险机械设备和人力支援,做好抢运伤病员、转移灾民和运送救灾物资等工作。指挥部决定将从市汽车运输公司抽调10辆、国电大武口电厂抽调10辆(客车4辆,运输货车4辆,装载机2台)、神华宁煤集团太西指挥部抽调20辆(运输货车10辆,装载机7台,挖掘机3台)、市公共汽车公司抽调10辆组成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运输车队。以上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并将车辆牌号、车队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报送大武口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五)驻地各企业,特别是神华宁煤集团公司太西指挥部各厂矿、国电大武口电厂、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宁夏煤炭基建公司、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公司、西北骏马煤矿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宁夏大荣有限责任公司、明水湖农场等单位要分片承包,明确责任,不断提高厂矿范围内的抗洪救灾应急能力。对厂矿范围内矿井塌陷区、主供电线路、管路、厂房、机房、库房、堆料场地、居民住宅区、单身楼及排水沟、防洪沟、防洪坝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疏通、加固。
   (六)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预报工作,要及时向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天气情况。
   (七)汛情发生后,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灾区伤病员的抢救治疗、转送及灾区防疫工作,并负责组织设置医疗站、派遣医疗队等事宜。
   (八)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等部门要及时做好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存、保管、调运工作,以保障灾后群众的基本生活。
   (九)各办事处要积极组织、配合各有关单位做好防汛工作,发生汛情时要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组织社区开展减灾自救工作。
   (十)新闻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抗洪救灾工作,做好宣传,提高群众的防汛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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