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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7-6-21 14:56:50 

   (十三)区民政局
    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锅炉、餐饮摊点等的普查,发现污染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十四)区委宣传部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全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定宣传报道重点,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查处的挂牌督办案件要公开曝光。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07年6月15日至6月30日。结合实际情况,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动员会议,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确定的整治重点进行广泛的宣传。
   (二)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
    2007年7月1日至10月25日。组织有关部门对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企业违法排污、石嘴山经济开发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集中排污问题以及建设项目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问题,进行集中调查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大武口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
    2007年10月26日至11月15日,通过整治工作的开展,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
    六、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健康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工作思路和重点,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全面履行辖区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大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确定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惩治力度。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企业,对存在严重破坏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等环境问题,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格执法,加大惩罚力度,严肃处理。
   (四)加大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重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群众反复投诉的问题挂牌督办和实行区域限批,凡是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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