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政办发〔2007〕41号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隆湖经济开发区、石嘴山经济开发区、驻地有关单位: 《大武口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大武口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大武口区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六月十八日
大武口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密结合建设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化城市的目标,大力实施“三大战役”,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污染物的全过程控制,实现工业企业全面达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围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努力遏制污染反弹,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大武口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惠平 区委常委 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杜兴会 区政府副区长 刘兰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马 良 石嘴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曙忠 隆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立华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章文乐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刘 珑 区农牧水务科技局局长 刘军明 区监察局局长 高秀琴 区民政局局长 李晓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明办主任 张月伟 区委督查室主任 庞学忠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朱继荣 大武口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史新业 大武口公安分局副局长 黄 涛 大武口供电分局局长 李立霞 大武口工商一分局局长 张全智 大武口工商二分局局长 邹继珍 区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章文乐兼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 1、配合市环保局,解决石嘴山经济开发区建设中的规划环评问题,对没有进行此项工作的,要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在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情况下,不得批准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停止建设。 2、继续加强石嘴山经济开发区环境监管,加快实施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场建设,使环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