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政办发〔2007〕25号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隆湖开发区: 现将《大武口区农村地区“巡消合一”消防队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七年四月十八日
大武口区农村地区“巡消合一”消防队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综治委办公室等5部委《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落实农村消防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区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实现执法为民为根本任务,立足实际,依靠群众,优化农村消防安全防控网络,提高农村地区火灾预防、扑救能力,密切政群关系,建立与新型农村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消防工作机制,努力降低农村地区火灾发生率。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隆湖开发区“巡消合一”消防队,减轻农村地区火灾损失,进一步密切政群关系,完善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公安机关预防火灾、处置火灾能力明显提高,保证我区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隆湖开发区“巡消合一”消防队建设顺利实施,成立大武口区隆湖开发区“巡消合一”消防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大武口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刘惠平任组长,区委常委、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局长杨建生、政府副区长祁光明任副组长,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杨建生兼任办公室主任,符福魁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任务 (一)消防队配置 人员配置:以隆湖一站警务室为基础确定消防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实行昼夜执勤。该队既承担灭火救援任务,又负责治安、防火巡逻,平时保证有消防值班人员3到5人,一旦发生火灾,值班专职消防队员和派出所在岗民警全体出动参加灭火战斗。 硬件配套:在隆湖一站挂牌成立“巡消合一”消防队,配备四套灭火战斗服,购置奔马多功能水车三辆,并在各村队公布报警电话。 (二)消防队工作职责 “巡消合一”消防队由隆湖派出所直接领导,消防大队负责指导,主要承担四项工作职责:普及消防常识,开展消防宣传;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处置初起火灾案件,减少火灾损失;调查火灾案件,惩处火灾事故责任者。 消防宣传:学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制定并督促村(居)民履行消防安全公约,并根据上级机关消防安全工作部署,积极参加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监督检查: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制止任何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单位或个人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辖区内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做好火灾多发季节、农忙季节、节日庆典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火灾扑救:积极参加辖区的消防灭火训练工作,掌握辖区消防水源所处的位置,担负初起火灾的扑灭与控制;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疏散受灾人员及物资,灭火过程中一切行动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对难以处置的火灾,要及时通过“119”或“110”报告火灾位置,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扑救和处置火灾现场。 |